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31 10:21 信息来源:溆浦县科技局

2025年,溆浦县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担当作为,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局科技赋能攻坚工作获省政府“七大攻坚”优异单位,连续三年评为全县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现将2025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等情况

1.党政班子带头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会议、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共组织开展相关专题学习3次,参与人数总计50余人次。

2.干部职工跟进学。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党员学习阵地”微信群、学习强国及省科技厅官网等平台系统学习基本法律法规,以及科技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 100%。

3.线上线下联动学。积极参加省市线上组织的研发投入依法依规归集的培训,以及组织县级的科技创新政策、统计执法等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水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去县禁毒基地参观,实地学习禁毒法律知识。全员参与县域宪法宣传日活动,普及法律知识。

二、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局长向伟任组长,副局长刘飞任副组长,谭克中、戴永国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专班,将依法行政列入班子成员分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2.规范行政决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依据市监局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对2025年的《溆浦县科技创新赋能攻坚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部分进行修订。请司法局对《溆浦县“十四五”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定了《溆浦县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范》,严格执行项目申报、专家评审、专家验收等程序,确保了项目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强化依法履职,提升科技工作成效。我局依据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科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①聚焦核心指标,高效完成目标任务。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实现突破。2024年研发经费认定6.49亿元,同比增长42.9%。科技创新主体快速壮大。今年共有26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省级评审公示,超额完成申报高企任务;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97家,超额完成申报入库任务。创新平台建设质效跃升。省级“水稻科技小院”已建成;新万润公司中试基地”获省级认定;溆浦首个“科创飞地”创新平台已挂牌。成果转化能力持续增强。今年技术合同登记超额完成市定任务,共为27家企业发放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9066万元。

②突出主导产业,推动科产融合发展。广泛征集企业需求。为撰写《溆浦县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充分调研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技术创新水平,共计征集39家企业意见,技术需求100余项。深化产学研合作。龙成中药公司、翱康公司与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共同挖掘溆浦瑶茶产品开发;食尚康公司与湖南中医药大学携手共建“药食同源功能性产品”开发。提升产业创新水平。湘维公司获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立项;推荐2个项目申报第五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怀化)科技专项项目;翱康生物成功申报湖南省2025年度重点研发项目(为全市唯一);2025年县人民医院申报的项目,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

③强化科技服务,促进科技惠企惠民。科技强农持续发力。争取省级科技特派员7名、市级科技特派员4名,下派县级科技特派员134名。引进“三区”人才15名、企业特聘省级专家6名、外国专家2名,建设5个特色工作站。溆浦县科技专家服务平台已经进入测试阶段。溆浦科技专家服务团获全省2024年度优秀科技专家服务团。科技惠企深入开展。通过“科创UP!溆浦联企汇”平台,组织60余家企业参加科技型企业培训会,让企业“足不出园”即获政策宣讲和专业知识,组织30家企业开展政银企座谈会,促进拓展创新视野和推动科技合作。科学普及拓展深化。成功举办2025年全国科技活动周专题科普活动,开展科技三下乡活动,发放各类科普资料1万余册,普及科学知识、展示科技成果、推动科技走进生活、惠及群众。

4.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县科技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市、县人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专题汇报相关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认真落实人大工作评议意见并完成整改,获评2024年度工作评议满意单位;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加强沟通联络,确保建议办理和评议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以人大监督为契机,深入开展依法行政自查,规范科技项目申报、成果转化、科研诚信等工作,推动科技事业有序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法治思想有待提高。工作中学法用法、依法开展工作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有待提高。对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

2.主体创新能力不强。我县大部分企业体量不大,产业结构不优。企业对加强产业技术创新的重视程度不够,创新能力不强。

3.部门协作还需提升。科技的牵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科技工作齐抓共管的氛围尚未形成,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形成合力上有待提升,“大科技”格局尚未形成。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强化法治理论学习。不断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采纳群众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把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作为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2.强化自主创新意识。加强企业科技政策的宣传,组织培训,用好用活科技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企业创新活动覆盖面,让更多的企业能够获得激励扶持,在创新资源配置中掌握主动权。

3.强化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协作配合,提升机制运行效率,持续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形成推动科技创新强大合力。

初审:邓宗勇 复审:刘飞 终审:王文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