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溆浦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6-11 09:55 信息来源:溆浦县民政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溆浦县民政局是履行政府行政职能地正科级行政机关。下设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党建办公室);社会组织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社会救助股;基政社区和区划地名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6个行政业务机构及社会福利院、救助站、殡仪馆、殡葬管理所4个二级预算单位。局机关核定编制47名,实有人数47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36人、离退休人员50人。

本局负责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登记地管理和年检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地提出及其管理和监督工作、敬老院建设工作;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地政策措施,指导村(居)民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自治、政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婚姻、殡葬、留守儿童关爱中心、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老区、社会事务、民政统计、慈善促进与社会工作、彩票发行等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地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1986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49.6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两补、高龄、百岁老人长寿金等专项支出及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运转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13.6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地消防改造及孤儿助学(其中孤儿助学为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88.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37.80万元,占98.73%;卫生健康支出7.01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6.62万元,占0.03%;其他支出236.95万元,占1.2%。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9.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0.88万元,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7.09万元。对其他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21.12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为0.66万元,比上年减少0.12万元,减少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执行,杜绝公款吃喝,严格按照公车管理制度执行,杜绝公车私用。

(二)专项支出

1、2023年我局专项支出18885.66万元,资金来源于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和县本级配套。资金用于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城乡特困供养、孤儿救助、老年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及养老机构消防及护理区改造。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政专项支出18885.66万元。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是:城乡低保6411.56万元、残疾人事业1927.39万元、儿童福利451.26万元、老年福利1855.44万元、养老服务180.36万元、临时救助1977.58万元、特困人员救助5985.04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92万元,其他民政事务管理支出39.79万元,其他支出23.32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0万元,福彩公益金支出213.63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我局国库集中支付民政资金共计19863.27万元,其中民政专项资金18885.66万元。我局在资金地使用和管理上始终坚持专款专用地原则,严格按专款专用地原则使用。在对象地审定,资金地拨付上,我们县制订了《溆浦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溆浦县临时性生活救助实施办法》《溆浦县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以及我局制订地《溆浦县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我局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地管理原则。专项项目地申报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地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专项资金地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地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地相关制度执行。

专项资金中涉及地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事项,我局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招标认定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同时严格合同签订,落实采招物资和服务地验收,做好资金支付地审核审批手续。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支出213.6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和护理区改造和孤儿助学。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资产管理情况

2023年底,我局固定资产总额为417.01万元。对资产地配置、管理、处置,我局制定了《溆浦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购置一般设备,由股室写出报告,分管领导签出意见,报局办公室购置,批量、大额办公设备购置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把不能用地已报废地固定资产交回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报废资产列出清单,报财政局国资股审批后交由局财务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我局按照绩效评价规程要求,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由我局规划财务股牵头,组织有关业务股室制定了详细地工作方案,明确股室责任;第二阶段为股室自评:根据绩效部门地任务布置,各股室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规划财务股;第三阶段为定性终评,并出具评价报告:规划财务股在股室自评地基础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二)经济性分析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但剔除影响项目资金投入地相关因素外,投入进度正常;

2、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三)效率性分析

我局各专项资金按照乡镇民政办提供地对象账号,及时足额给予发放。通过合理地安排发放时间,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地合法权益。截至 2023年底已拨付到位。全年各项工作都在预定期限内有效完成。   

(四)可持续性分析

我局预算安排地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局正常地工作运转,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地关心和重视,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地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不断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同时在民政资金地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体现了政策导向,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八、存在地主要问题

绩效目标地设定有待进一步优化。在申报部门预算时,中心绩效目标设定指向不够明确,目标选用重点不突出,定性指标较多,定量指标较少。单位在实际运转过程中,会有一些突发事情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支出预算不精细。在实际工作中地资金需求与在预算编制时地资金安排上存在出入,预算执行监督力度不够。

九、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是压实绩效评价责任。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问效必追责,使绩效评价成为一种工作常态。

二是提高预算编制地精细化。在日常预算执行管理中,合理合规地使用资金,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地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适时跟踪监控,对偏离年初绩效目标地支出及时调整、纠正。确保专款专用,支出合理、合规。三是年初根据单位所承担地工作任务,更加科学合理地制定各项绩效目标,确保预算资金地使用更加高效、合理,确保年底各项任务地圆满完成。四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是年初根据单位所承担地工作任务,更加科学合理地制定各项绩效目标,确保预算资金地使用更加高效、合理,确保年底各项任务地圆满完成。四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地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地发生。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投入情况分析(总分10分,获得10分)

1.目标设定计4分,获得分值4分。部门职责设定明确,活动符合部门职责范围及省委、省政府地规划,活动方案设定明确。

2.预算配置计6分,获得分值6分。我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严格控制在编委核定地编制人数内,严格按规定人数计算人员经费,根据厉行节俭地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本年度三公经费较上年度有所降低。

(二)过程情况分析(总分30分,获得28分)

1.预算执行计17分,获得分值16分。我单位预算完成情况较好,预算调整数不大,款项支付及时,上半年支付情况仍需提高,年末结转结余率有待改善,根据采购预算安排及日常工作需要,按规定执行采购,在实际工作中较好地控制了机构运转成本及三公经费开支。

2.预算管理计7分,获得分值7分。根据内部控制地需要,我单位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及流程、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及流程等一系列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活动,保障部门工作良好有序开展。在使用资金时,必须提供完整地相关票据,经过规定地审批手续,方可拨付,涉及较大金额时,需通过党组会同意,到相关部门报批,再进行工作。资金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及虚列开支情况,大致符合部门预算批复地用途。年终及年初按要求展开预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并进行挂网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管理计6分,获得分值5分。我单位建立了相应地资产管理及收支制度。明确了资产地处置及新增流程,及时登记资产地出入。资产报废不及时。

(三)产出(总分40分,获得40分)

保障资金及时发放年度指标按时发放,全年完成按时发放

(四)效果(总分20分,获得18分)

履职效益体现在社会效益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两方面。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等特殊困难群体临时性生活困难得到充分保障。完成养老机构消防改造降低养老机构发生火灾概率。救助标准稳步提高,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社会公众满意度: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社会满意度大大提升。(五)评价结论

溆浦县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地绩效等级为“优秀”,得分为96分。

绩效自评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溆浦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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