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溆浦县水利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管全县水资源、水利建设和管理、防汛抗旱、地方农村电气化建设等工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涉水法律的执法主体。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5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人员85人,在职人员中行政9人、事业49人,另有遗属人员41人。局机关设行政股室8个。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3年支出规模为9344.61万元,主要体现在如下内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81万元;农林水支出8705.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5万元;其他支出75.36万元。
2023年支出总计为9344.61万元,主要在如下方面:一是人员经费支出777.93万元,二是公用经费105.45万元,三是项目支出8461.2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介绍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以及资金的管理情况,尤其是“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883.38万元,占总支出的9.45%。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人员支出777.9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及政策规定的奖金、福利费发放,占基本支出的88.06%。在职人员工资550.52万元,绩效工资22.43万元,政策规定的奖金福利支出10.22万元,伙食补助费3.16万元、社会保障费2.42万元,住房公积金63.7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临时工工资)0.61万元。
(2)公用支出105.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性工作开支,占基本支出的11.94%。其中三公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年初三公经费预算5.27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2023年,项目支出8461.2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8461.23万元,无自筹资金。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2023年项目支出8461.23万元,主要包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14.23万元;引进人才费用支出6.4万元;农业农村支出508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226.44万元;水利工程建设2638.79万元;行政运行支出246.76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821.28万元;水土保持34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97.17万元;防汛382.89万元;抗旱362.16万元;农田水利10万元;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499.78万元;农村供水274.96万元;水利支出998.6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730.82万元;农林水支出233.6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75.36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专项经费由局长主抓,分管财务副局长与分管业务副局长负责,严格依照办法规定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溆浦县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使用范围列支,专款专用,做到不截留、不挪用、不乱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
六、资产管理情况
反映部门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等综合情况。包括制度建设、管理措施、配置处置的程序等。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我局制定了《溆浦县水利局资产管理制度》,规定了资产管理部门以及工作人员职责,规范了资产配置、管理、处置等有关程序。局机关固定资产购置由股室负责人填写物品购置申请报告,分管股室领导、分管办公室领导签字并上报局长审批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固定资产实行台账登记管理,落实到使用人,2023年新增资产52.91万元,2023年底我局机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50.61万元,其中房屋69.75万元,专用设备205.16万元,通用设备54.74万元,家具、用具等20.96万元。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1分。2023年部门支出在满足了局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各项计划和任务的完成,我单位在县计划生育、综治维稳、普法治理、反腐倡廉、党风廉政、驻村乡村振兴、创国卫等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体现了较好的履职效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性方面
2023年全年按照部门预算进行成本控制,单位的日常性工作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全部控制在厉行节约指标数内。专项支出按财政部门下达的计划实施,全年没有项目超支。
(二)效率性方面
2023年全县水利系统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思路作为水利改革发展的总遵循、总纲领、总指引,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在践行初心使命中勇毅前行,有力保证了水利改革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落实。
(三)有效性方面
部门支出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我局各项工作成效上。
1. 党建引领建设:本部门2023年度着力打造党建引领贯穿于水利工作全过程和各领域。支部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2次,党组班子讲党课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提高政治建设水平。
2、平安水利建设:建设完成山洪灾害防汛预警监测和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实现对全县782个山洪灾害危险区和145座小型水库监测的全覆盖。二是完善水旱防御机制。明确水库、电站、骨干山塘防汛责任人,组织培训6次,督促防汛责任人组织群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18次,全面提升干群防汛意识。三是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汛期前完成了均坪镇卫星水库等11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切实提升11座水库的防汛抗旱减灾能力。
3、民生水利建设:本年度,我部门完成思蒙段生态防洪堤、低庄镇玉溪江山洪沟治理项目及小横垅乡诗溪江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等3处主体工程;主要支流溆水紫云段和三都河三期治理工程2个项目正有序推进;完成了立新大湖坪段、大江口段、贵和段、北斗溪段、竹坪段治理等6段项目勘测设计和立项批复工作;积极申报新增国债资金项目,溆浦县杉木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13个项目(合计3.2606亿元),进入到增发国债项目资金清单,项目及资金量的排名全市第一;完成山塘整治150余处,渠道清淤32公里,新建渠道18公里。新增蓄水能力14万立方米、灌溉面积15000亩。全县村民群众累计出动劳动力4.2万人次,自筹资金400余万元;完成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144处;争取省级农村饮水工程维维修养护资金98万元,维维修养护工程12处,有力地保障了我县已建工程长效运行。
4.法治水利建设:2023年我部门完成城投公司9个标段河道采砂许可证发放工作和5家企业省级在线取水计量设施安装任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全面指导提升水利行业水法治建设工作。全年打击非法采砂行为40余起,立案查处5起,扣押挖机6台次,强制拆除砂场1处,有效规范全县采砂秩序。
5.河长制管理:我县创作的《河长巡河民谣》等歌曲网络浏览量超2000万人次,溆浦河长官方抖音号发布220多个作品,获赞74万余次等。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科室人员变动较大,固定资产使用人交接程序存在不规范的情况,造成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不便,资产管理需要加强。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化。财政预算资金到位比较迟缓,各项目、日常运转经费支付不能及时到位。
九、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完善财务制度。我们正着手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并在制度的管理下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
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议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绩效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利于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同时,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规范绩效评价的指导,更便于工作开展。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自评结果:投入得分12分,过程得分为63分,产出及效率得分为24分,合计得分为91分。
拟应用:根据自评结果,拟将此次自评结果作为次年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的依据,将在下年度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分配方案中体现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绩效自评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报告待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按照要求由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统一在溆浦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